• 1
  • 2
  • 3
  • 4
  • 5

济南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律师_伤残法律服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工伤
  • 产品价格:面议
  • 尺寸:
  • 产地:
  • 公司:
产品说明

  接上面: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责任认定,即需要明确被告对患者杨某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其医疗过错是否与患者杨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而确定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比例认定,即在确定被告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何确定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项目认定,即原告方的各项赔偿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以下对本案的争议焦点予以分析:责任认定:原告方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并证明该过错与患者杨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保险赔偿纠纷律师咨询热线_服务商法律服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_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根据双方提交的某医院住院记载,2015年1月6日患者杨某入住被告某医院东院消化内科,门诊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肝硬化!2016年1月9日在局麻下为患者行胃镜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治疗术,2016年1月11日因患者昏迷、严重感染伴电解质紊乱转入该院重症医学科,2016年1月16日凌晨1:07患者杨某被宣布临床死亡!另查明,患者杨某,出生时间1953年4月20日,死亡时间2015年1月16日,死亡时年龄61周岁.


济南运输合同纠纷律师_劳务合同相关-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济南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律师


处理合同律师_合同定制相关-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经本院研究,被告按2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为宜。赔偿项目认定:关于医疗费,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40000元。原告方提交了某医院预交金收据3张,共计40000元.本院认为,因预交金并非原告方实际花费的医疗费数额,仅是患者杨某入院时预交的收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应当以患者的实际花费为准,因此,原告方主张医疗费,应当提交实际的医疗费结算单据,现原告仅提交预交金收据,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可待证据充分后另行主张医疗费!

我们推荐济南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律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方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23193元(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待鉴定后变更);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方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0000元、丧葬费26230元、护理费3200元、死亡赔偿金258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5000元、鉴定费8000元,以上共计342030元,原告方要求被告按照30%责任比例承担,共计102609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诉讼法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李某与患者杨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即本案原告李某之长子、李某之次子、李某之女,患者杨某之父杨某某已经于2013年去世,患者杨某之母于2015年8月去世!接上面: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30000元。根据第XXX号司法鉴定意见,被告在对患者杨某的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医疗过错,并与患者杨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错确实给原告方带来了精神打击,虽然从鉴定结论来看,被告的医疗过错与患者杨某的死亡后果之间仅存在轻微关系,但是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提示护理、观察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误治疗,这些过错是让患者家属难以谅解的行为,被告的服务态度和医疗服务不及时也是造成本次诉讼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有理,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丧葬费,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26230元!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计算标准为2015年度山东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197元,计算时间为6个月!故丧葬费共计29095元,按20%责任分担后,被告应当赔偿原告丧葬费5817元!关于护理费,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3200元.诉讼中,原告方虽未提交护理证明,但是结合患者杨某的实际病情确实需要护理,根据《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护理人数酌定为1人,关于计算标准,原告方要求按照同行业护理人员平均工资160元计算并无不当,予以认可.

如何办理老工伤工伤认定
自工伤之日起90天之内办理工伤认定手续,1971年至今没有办理,那就失去了申请时效了
老板不报工伤医疗费我该怎么办?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找新闻记者曝光,或者是直接去告他,让他明白他这样做是不正确的,让他给你补偿。
工伤
参考——工伤伤残等级法律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同工伤鉴有分别吗?
1、工伤鉴定为工伤认定,是对事故的性质进行的一个判定,确定是否是工伤。 2、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的一种,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在受到工伤之后的待遇保证。 3、工伤残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受工伤之后,对以后的生活活动社交是否有影响的鉴定。划分为十级,根据不同等级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4、知识点: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供应商信息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
企业信息
注册资本:少于50万
注册时间: 2010-04-30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Copyright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www.1718ol.com/mobile

0755-36327034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