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
企业信息
注册资本:少于50万
注册时间: 2010-04-30
法律顾问及服务单位: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瑞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中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欧深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湖南辉旭建筑有限公司理文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勐劢勀模具(吴江)有限公司济南宾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捷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李安南律师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乌海市彩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得安奇(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禹城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济南果果摄影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宏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苍山县石城矿业有限公司等、山东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临沂市河东区农村合作银行、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合作银行、临沂市罗庄区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多家企业多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专业公司纠纷律师来电咨询_专业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正宗有名股权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执业领域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公司法、人力资源、交通事故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教育背景:法学学士,山东大学。专业资格及社会团体,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工作语言:中文英文李安南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公司法、人力资源、交通事故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李安南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每年均免费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且响应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号召,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获得了一致好评!
原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济南某机械公司的住所地,位于原审法院辖区辖区内.原告山东某装备公司据此选择被告住所地的原审法院管辖本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驳回被告济南某机械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上诉人济南某机械公司提起上诉称,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管辖未做约定,涉案合同履行地在济南市槐荫区,本案应移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山东某装备公司在答辩期内未作书面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作为本案被告其住所地位于原审法院辖区辖区内,被上诉人据此首先选择被告住所地的原审法院管辖本案,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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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有助于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审判质效,改善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李安南律师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生活日报》律师顾问团专家律师,山东广播新闻频道《以案说法》客座律师,长期接受齐鲁晚报、齐鲁网、生活日报等媒体专访!
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公司法、人力资源、交通事故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自执业以来,本着客户权益巨大化的执业理念,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先后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刑事辩护、劳资纠纷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李安南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每年均免费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且响应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号召,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获得了一致好评.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公司主营法律服务行业,如何了解{推广产品}产品信息详情请拔打热线:13365318222安南。
近年来,随着济南高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济南高新法院采用了特邀调解制度,组建特邀调解组织,不断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设,以提高法院办案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律师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鲜明的优势,是“繁简分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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