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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_法律服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合同
  • 产品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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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这类供应商要么采购金额大,要么有关键技术,要么竞争对手少!从采购金额上讲,帕累托原则是一个很好的尺度:20%的供应商往往占掉80%左右的采购额,那么这20%的供应商就是签合同的对象!根据对公司的重要性,供应商可分类为战略供应商(StrategicSupplier)、优先供应商(PreferredSupplier)、待定供应商(ProvisionalSuppliers)、消极淘汰供应商(PassiveExitSupplier)、积极淘汰供应商(ActiveExitSupplier)和身份不明供应商(UndeterminedSupplier)。

  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就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合同(hétong或hétóng)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而广义的合同还应关系的基本依据。因此,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诉讼过程中,原告伤势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的轿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李某某(被告)辩称,对事故事实,责任认定认可!误工费和护理费应该有合法劳动关系及工资扣发证明,原告提交的劳动合同中关于报酬的约定没有约定,故该合同不具有真实性;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应该按照原告户籍性质计算;误工期和护理期的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鉴定的必要,相关鉴定费应该由原告自行负担!

  要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2016年4月16日,被告李某某(被告)无证、酒后驾驶北京某传播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的轿车,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院内科研楼东侧,撞击致原告身体受伤后逃逸.2016年7月14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出具京公交(丰)认字[2016]第F1004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某(被告)为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经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等治疗,出院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3-8肋);右侧胸腔积液;肺挫伤;胸壁软组织损伤等!


伤残工伤鉴定_人身法律服务保险-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纠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女,该公司员工!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被告)、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安南,被告李某某(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被告人保北京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716945元、误工费32556元、护理费8827元、伤残赔偿金105718元、营养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600元、交通费2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3150元、复印费44元、救护车费110元、住宿费120元。

  鉴于李某某(被告)驾驶的机动车在人保北京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因李某某(被告)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保险条例,商业三者险项下不予赔偿,故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费用由李某某(被告)承担!原告主张的医疗费,金额依据票据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天数,每日50元;营养期和护理期根据鉴定报告确定,其中营养费每日酌定50元,护理费每日酌定100元;误工费依据鉴定报告确定误工期为4个月,依据误工证明及李某的银行流水确定每个月5900元;交通费根据原告就医次数及距离,酌定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原告伤残等级及伤情,酌定5000元;残疾赔偿金依据北京城镇标准计算!


合同_解除合同相关-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信息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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