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原则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是指标签内容的豁免规定。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