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长沙离婚财产律师电话_湖南法律服务咨询免费-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长沙离婚律师
  • 产品价格:面议
  • 尺寸:
  • 产地:
  • 公司:
产品说明

  判决要点:离婚协议性质上属于合同,不是法定的法律文书,不能直接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但是,以离婚协议为基础而取得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请求权,可以排除在离婚协议之后设立的不动产诉讼债权的执行!案由:张红英与万仁辉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高层人民法院(2017)民终42号].【离婚律师解析】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标准!宋某以妻子不愿生育为由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不会支持!假若双方多次沟通协商达不成一致,以致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

  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通过,准予设立并执业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他们秉承着“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文化理念,经过不懈的奋斗与发展,办公设施、律师人数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高层合伙人5名,拥有300余平米办公场地,同时还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固定资产超1000多万元,员工30余名,其中法律专业人士20余名。自创立以来,构成“野旷”品牌的三大基石:专业精湛的团队、有质多元的法律服务、开拓创新的追求,探索出了一套“非常好的效率”的协作模式。


湖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_法律服务-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民事律师收费_财产分割法律服务费用是多少-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高品质长沙离婚财产律师电话


长沙找律师_咨询服务相关-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费法律咨询_湖南法律服务-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我们推荐长沙离婚财产律师电话


交通事故律师电话_财产分割法律服务-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1、离婚协议约定房地产归一方所有,但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得与债权人对抗.审判的要求:《物权法》第九条第1项规定,房地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失,依法登记有效的未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事件房地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屋子地产权转让登记,物权转让无效,事件房地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事件来源:《周凤珠与青岛威邦贸易有限公司、周春海事件人执行案件》(20号)15号民诉讼申诉书)2、,离婚协议中关于物权归属的约定不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但可以排除债权人在债权成立后申请强制执行.

长沙离婚财产律师电话

  为数以千计的客户提供全方面、多层次、效率高的法律服务,形成了“野旷”在政府法务、金融、房地产、涉外、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医疗等法律服务领域彰显成效,从而实现“专业、诚信、非常好、效率高、一切为当事人”的初心!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两拥护”基本要求,做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者而不懈努力【离婚律师解析】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法律允许有例外。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可以不出庭,但是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本案中,申请离婚确是高某的真实意思,高某必须向法院提交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这个真实意思不能由父母代替决定,不能由父母代替申请离婚!由于高某在国外不便到庭,可以由父母代她出庭.【案例】李某的丈夫三年前南下打工,此后杳无音信,李某和家人多方查找都没有找到,警方协助寻找也始终没有结果!



供应商信息
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139号宽寓大厦1808室
企业信息
注册资本:50---100万
注册时间: 2019-04-09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Copyright    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www.1718ol.com/mobile

0755-36327034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